人資部公告
總醫院關于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發布時間:2018/08/06 閱讀:9248次
總醫院關于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
報名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科室:
根據《關于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考務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考函〔2018〕31號)和濟寧市人事考試中心有關通知要求,結合集團公司實際,現將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科目與時間
2018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定于2018年10月13日和14日舉行,濟寧市考區設置有考場。具體考試科目及時間如下:
考試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10月13日 |
9∶00-11∶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一)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專業知識(二) | |
10月14日 |
9∶00-11∶30 |
藥事管理與法規 |
14∶00-16∶30 |
藥學(中藥學)綜合知識與技能 |
二、考試題型及答題方式
4個考試科目均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應試人員作答應注意:1.答題前要仔細閱讀注意事項(試卷)和作答須知(答題卡),并按要求填涂相關信息;2.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作答;3.在答題卡指定的區域內作答。應試人員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參加考試。不得攜帶電子計算器。
三、考試成績管理
考試成績實施滾動管理,參加4個科目考試(考全科)的人員必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免兩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
四、報名條件
按照原人事部、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修訂印發〈執業藥師資格制度暫行規定〉和〈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發〔1999〕34號))有關規定,在集團公司醫療衛生法人單位現從事藥學、中藥學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自愿報名參加考試:
1.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中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7年。
2.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專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5年。
3.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3年。
4.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第二學士學位、研究生班畢業或取得碩士學位,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年。
5.取得藥學、中藥學或相關專業博士學位。
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評聘為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并符合中藥學徒、藥學或中藥學專業中專畢業,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20年的;或者取得藥學、中藥學專業或相關專業大專以上學歷,連續從事藥學或中藥學專業工作滿15年的,可只參加《藥事管理與法規》、《綜合知識與技能》2個科目的考試。
以上工作時間和專業工作年限的計算標準截至2018年底。
五、報名程序
2018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網上報名。申報人員應選擇“濟寧市”為報名考區,集團公司作為濟寧市設置的17個審核點之一,負責所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執業藥師考試報名工作。
1.考生網上報名。由申報人員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按照網上報名要求完成注冊、報名程序。考生網上報名時間是2018年8月7日9:00至8月16日16:00。考生應如實填寫本人報考信息及上傳照片(留存底版以備辦證使用),并打印《考試報名表》一式兩份。
2.單位審查。申報人員應于2018年8月15日18:00前到院人力資源科(109 室)報名,人事部門負責審查申報人員的報考材料,并對合格人員的報名材料提交集團公司審核。
2018年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時,如果應試人員在檔案庫中檢索到個人身份信息,說明該應試人員在有效年度內通過資格審核并參加過該考試,系統直接顯示“審核通過并繳費”標志,僅需提交《考生報名表》2份。
其余應試人員須按照以下要求提交報名材料:
(1)申報人員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
(2)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學信網在線學歷認證報告1份。
(3)相應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聘書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免試部分科目的考生提供)。
(4)《考生報名表》2份(考生本人簽名)。
3.報名審核通過。經集團公司現場審查確認后,考試報名流程全部結束。考生應在8月17日16:00前及時上網查看本人信息,顯示“審核通過已繳費”狀態即為報名成功。該項考試免收考生考務費。
六、有關事項說明
1.應試人員報名時,務必認真閱讀報名有關文件和提示,如實填寫、提交本人姓名、身份證號等報名信息并上傳照片。新注冊的應試人員采用近期彩色標準1寸半身免冠正面證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為白色(上傳照片前應使用照片審核處理工具進行處理,通過后方能正常上傳),報名照片將用于準考證、考場座次表、證書,請應試人員上傳符合標準要求的照片。濟寧市轄區內單位應試人員應選擇濟寧作為報考考區,并按屬地原則正確選擇審核確認點。由于應試人員個人原因報錯科目、級別、專業或填錯個人信息的,由本人承擔相應責任。
2.申報人員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報名,逾期不候;現場確認時被“退回補充資料”的,應在審核時間截止前按有關要求補充資料,并及時提請現場確認;對考生姓名和身份證號錯誤、照片不清晰等不符合要求的,要予以退回,不改正的不接受報名。
3.網上報名時,未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可自行修改報名信息;已確認報名信息的考生,可自行取消報名信息確認來修改報名信息,但修改報名信息后需要再次打印《報名表》進行報名信息確認。
4.應試人員填報并確認報名信息后,應及時通過報名系統打印《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報名表》,單位人事部門負責對本單位應試人員學歷學位、工作經歷、報名表中所填內容的真實性、有效性及是否符合報考條件進位審核,并在報名表指定位置處加蓋公章后,在規定時間內按照要求辦理現場資格審核手續。逾期未辦理資格審核,視作放棄。
5.堅決杜絕報名替考和在違紀處理期內的考生報名,對于在考試中弄虛作假、違紀違規的人員及相關責任人員,全部納入違紀違規信用檔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考試中心將繼續對考生作答試卷進行雷同檢測,對被認定為雷同試卷的,將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6.辦理合格證書時考試機構將通過社會保險、備案正式勞動合同等對考生報考資格進行復審,
7.2018年度執業藥師資格考試繼續使用2015年版《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第七版)。另外,根據考試大綱的有關規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執業藥師資格認證中心于2016年4月、2017年3月、2018年4月分別發布了《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和《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8年第1號),對2015年版考試大綱中《藥事管理與法規》科目部分內容和要求進行了調整。應試人員應按照2015年版考試大綱要求,并結合《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6年第1號)、《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7年第1號)和《關于調整國家執業藥師資格考試大綱部分內容的通告》(2018年第1號),進行應試準備。
8.考生可在2018年10月9日9:00至14日14:05,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
2018年8月6日